核心争议焦点
手机刚完成购买手续但尚未离店时发生摔坏,责任归属需结合交付时间点和经营者义务综合判断。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风险转移以交付为界,但实体店交易中交付时间通常以交易完成(即付款)为标志。
法律条款解析
若商家未在店内设置防滑标识或未及时清理障碍物导致顾客摔坏手机,可能被认定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责任判定标准
情形 | 责任主体 |
---|---|
商家未清理地面水渍 | 商家主要责任 |
消费者奔跑导致摔落 | 消费者全责 |
手机包装存在缺陷 | 商家承担部分责任 |
消费者应对建议
- 立即拍照保留现场证据
- 要求调取监控视频记录
- 与商家协商维修/赔偿方案
- 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
特殊情况下若商家提供试用服务时未明确警示注意事项,可能需承担次要责任。
手机刚购未离店摔坏的责任认定需综合考察交付完成状态、商家注意义务和消费者行为过错三个维度。建议消费者注意留存购买凭证,商家应完善店内安全警示标识,通过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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