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加油包使用优先级问题引发法律纠纷,法院判决运营商赔偿用户

乌鲁木齐市民杨某因购买的流量加油包无法优先于主套餐流量使用,将通信运营商诉至法院,并最终获得胜诉。法院判决撤销双方合同,通信公司向杨某道歉并退还服务费361元,同时赔偿3倍服务费即1083元。

案件的起因是杨某在2022年11月通过某通信公司APP订购了一项5G国内流量加油包服务。当时,该服务的宣传规则显示流量使用优先级为:5G加油包优先于主套餐,优先于日租宝、套餐外流量。杨某在确认这一规则后办理了业务。事后发现通信公司并未按照宣传的规则履行合同,导致杨某无法优先使用5G加油包流量。

杨某多次与通信公司协商未果后,向通信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调查后认定通信公司的宣传内容有误,并且无法满足杨某调整流量使用顺序的要求。通信公司提出赠送3个月流量包功能使用费作为补偿,但杨某不同意此方案。

杨某随后于2023年9月向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通信公司虚假宣传为由,要求撤销合同并赔偿损失。一审法院支持了杨某的部分诉讼请求,但驳回了其要求三倍赔偿的请求。杨某不服,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通信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判决撤销双方合同,并要求通信公司赔偿杨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下单时请务必确保办卡人、收件人姓名一致,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正确,切勿写大致范围,要具体门牌号,否则无法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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